(来源:创意信息公告)
此前信息披露显示,川综能的项目公司不负责项目安装实施,甚至货物的真实情况也未开箱核实。合同中的角色仅为垫资70%采购,一年后就能挣到10%的毛利。对于业务分类公司将其纳入“技术开发及服务”分类,并未单独列支贸易业务。上市公司参与自身不负责生产交付仅仅承担垫资角色的融资性贸易业务无疑是为了满足自身包装营业收入的需求,但是却承担了巨大的资金损失风险。
值得关注的是,创意信息与四川中电启明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展大数据平台硬件及软件销售业务,由于并未导致公司资金损失,直到处罚下达前的9月12日才进行差错更正。作为国内极少数具备数字化转型全栈核心能力的企业之一,创意信息毛利率仅为13.40%,业绩更是连续5年亏损尚无减亏迹象,虽然业绩毫无起色但是公司研发投入年年超过营业收入的10%,高研发低毛利特征明显。
索赔依据
2024年1月31日,创意信息首次披露跟川综能签订七份《物资采购合同》,在催收回款过程中发现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并于2024年1月19日向成都市公安局青羊区分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报案,同时公司对涉案的3.25亿应收账款全额计提坏账。该信息具备警示性,也初步证明案涉交易涉及虚假贸易。
索赔条件
上海古北律师事务所专业证券索赔律师娄霄云提示,虽然处罚涉及的大数据平台硬件及软件销售业务营业收入调减近一亿立案调查前未披露,但是考虑到调减占比仅为收入比例的5%,且并无证据证明该笔交易导致公司损失,故我们认为立案调查日作为揭露日索赔重大性层面可能缺失。基于川综能收入和利润指标影响均具备重大性,凡是2023年4月25日至2024年1月30日之间买入并且2024年1月30日之后持有或者卖出的投资者,可查阅“娄霄云律师”相关资讯申请民事赔偿,最终法院认定为准。返回搜狐,查看更多